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 《生效日期公告》指定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为《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》开始实施的日期。《修订公告》在《条例》加入「海运码头」为指明管制站。 《条例 - 附表》《条例-加》附表
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 《生效日期公告》指定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為《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》開始實施的日期。《修訂公告》在《條例》加入「海運碼頭」為指明管制站。 《條例》附表《條例-加》附表